東森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806/251751.htm
一名張姓男大生騎車過馬路的時候,看到前方有位老翁正在過馬路,趕緊煞車,
沒想到人卻往前飛了出去,不偏不倚撞上老翁,導致老翁頭部著地送醫後不治。
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男大生半年有期徒刑、緩刑3年,
成為第一起車禍事件人撞死人被判刑的案例。
一提起這場車禍,車沒撞到人,人卻撞死人,張姓大學生也很無。
今年4月他騎著125CC機車行經台北市民權東路和龍江路口,當時綠燈可以通行,
卻突然看到一名老翁穿越斑馬線,他緊急煞車,車子雖然停住,他卻往前飛了出去,
拋物線重力加速度,不偏不倚正好撞倒老翁,老翁頭部著地,送醫後不治。
「緊張,煞車太緊......真的大家要注意,不要像我一樣。」
因為張姓大學處處表現誠意,和老翁家屬也達成和解,賠償266萬元,
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男大生過失致死罪半年有期徒刑、緩刑3年,
成了台灣史上第一起人撞死人被判刑的案例。
機車行老闆表示,現在的機車幾乎都有碟煞系統,煞車時真的不能太用力,
「先煞後輪再煞前輪,他應該是一下子前後輪都煞死。」也就是說,
煞車時最好一煞一放,讓車子慢慢停下來,才不會反應不及,傷了自己也傷了別人。
==
法官考量張男是大學生,沒前科,又為中低收入戶,並已與死者家屬和解
給予緩刑3年。
※ 編輯: rpg 來自: 211.72.224.66 (08/06 17:20)
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806/251751.htm
一名張姓男大生騎車過馬路的時候,看到前方有位老翁正在過馬路,趕緊煞車,
沒想到人卻往前飛了出去,不偏不倚撞上老翁,導致老翁頭部著地送醫後不治。
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男大生半年有期徒刑、緩刑3年,
成為第一起車禍事件人撞死人被判刑的案例。
一提起這場車禍,車沒撞到人,人卻撞死人,張姓大學生也很無。
今年4月他騎著125CC機車行經台北市民權東路和龍江路口,當時綠燈可以通行,
卻突然看到一名老翁穿越斑馬線,他緊急煞車,車子雖然停住,他卻往前飛了出去,
拋物線重力加速度,不偏不倚正好撞倒老翁,老翁頭部著地,送醫後不治。
「緊張,煞車太緊......真的大家要注意,不要像我一樣。」
因為張姓大學處處表現誠意,和老翁家屬也達成和解,賠償266萬元,
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男大生過失致死罪半年有期徒刑、緩刑3年,
成了台灣史上第一起人撞死人被判刑的案例。
機車行老闆表示,現在的機車幾乎都有碟煞系統,煞車時真的不能太用力,
「先煞後輪再煞前輪,他應該是一下子前後輪都煞死。」也就是說,
煞車時最好一煞一放,讓車子慢慢停下來,才不會反應不及,傷了自己也傷了別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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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考量張男是大學生,沒前科,又為中低收入戶,並已與死者家屬和解
給予緩刑3年。
※ 編輯: rpg 來自: 211.72.224.66 (08/06 17:20)
→ twflanker:機車店老闆:先煞後輪,撞爛了來我這邊公道價8萬1 08/06 17:23
推 Yench:最好一煞一放<----這是...???? 08/06 17:36
推 catpig0420:幸好是沒前科的中低收大學生,不然可能會判無期,法官 08/06 17:41
→ catpig0420:英明~ 08/06 17:41
推 d78965:機車行老闆… 08/06 17:48
推 favre:一煞一放 這是傳說中的人體ABS嗎 08/06 17:53
→ storycc:三樓 有前科又不是中低收入戶會判無期?? 08/06 18:11
→ storycc:台灣蓄意殺人吃牢飯才無期 綠燈頂多應注意未注意 08/06 18:12
推 kunpin:那不是叫做點煞嗎 一煞一放很容易讓人誤解阿 08/06 18:17
推 wuliou:又是人肉ABS 08/06 18:21
→ wuliou:今天用人肉ABS就是普通的撞死人案件了 08/06 18:22
推 vsfranky:所以是老翁闖紅燈過馬路嗎? 08/06 18:27
→ jric: 就算是,車子還是錯 08/06 18:40
→ jric:點放(點煞)距離根本不會比較短... 08/06 18:42
→ jric:對了, 我是說民視新聞訪問的機車行老闆說的(還在等youtube) 08/06 18:43
→ jric:需要放開剎車重按是發現輪胎鎖死的時候,要重新穩定車身用 08/06 18:46
→ dixieland999:點煞實務上其實不實用...保持距離遠一點慢慢煞最好 08/06 19:04
→ ujane:賠266萬..... 08/06 19:22
→ ujane:不過斑馬線..的確是行人路權大-.-+ 大概是騎太快 08/06 19:23
→ ck940560:強制險就200萬啦 08/06 19:27
→ ujane:少算到強制險 0.0" 08/06 19:39
推 vivian689:真衰耶 還要賠償闖紅燈者 真不值得 08/06 22:05
→ gtmmy:行人闖紅燈耶... 這時候更知道煞車與輪胎的重要@@ 08/06 22:56
推 IM761231:刑罰、行政罰、民事與有過失,這是我想到最短地說明 08/07 00:02
噓 boddingtons:綠燈直行也有罪台灣到底想怎樣啦? 08/07 01:41
推 freshbox7:266萬拿來打官司打到無罪搞不好還有找 08/07 03:05
→ freshbox7:另外,台灣司法已死,法官都情理法,很好笑 08/07 03:06
噓 NENO0120:鎖死車子應該會滑出去吧。 08/07 15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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